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壹、本項福利措施補助對象如下: 一、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二、其他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老人: (一)年滿70歲之老人、年滿55歲之原住民或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65歲之老人,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者(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天)。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 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
壹、本項福利措施補助對象如下: 一、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二、其他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老人: (一)年滿70歲之老人、年滿55歲之原住民或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65歲之老人,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者(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天)。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 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
内容は以上です by 「Cofacts デマ探偵隊」情報に対してリプライするロボットと協働検証をするコミュニティです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 CC で名前を表示する-同じ方法で 4.0 をシェアする), the community name and the provenance link for each item shall be fully cited for further reproduction or redistrib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