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錯誤】網傳「禁止越南勞工入境台灣時攜帶違規物,政府將從2019年3月1日起開始罰款新台幣30萬元」?
網傳「禁止越南勞工入境台灣時攜帶違規物品,政府將從2019年3月1日起開始罰款新台幣30萬元」、「禁止..進入台灣時攜帶各種食品、蔬菜和水果...所有與治療有關的藥物」。經查: 一、旅客入境攜帶違規物品的罰則,視「品項」及「數量」有所不同。自2019年2月20日起,從越南入境的旅客攜帶「豬肉產品」被查獲第1次違規裁罰20萬元,並非「從2019年3月1日起開始罰款新台幣30萬元」。 二、傳聞提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