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敍
部
IL SERVICE
CIVIL
◎最新人事法令;
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或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或
年撫卹金或月撫慰金,自113年1月1日起,調高4%!!
◎113.3.8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定期退撫給與調整方案
◎113.3.12 銓敘部部退三字第1135678756號通函
適用調整方案給付項目 不適用調整方案給付項目
√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補 X 一次性給付(如一次退休金、
償及保留年資月退休金)
√月撫卹金
√ 遺屬年金
√年撫卹金
√月撫慰金
★調整基準:
一次撫卹金、遺屬一次金、一次
撫慰金)
X 眷屬補助費及眷屬實物代金
X 未成年子女按月加發撫卹金
(另按國民年金之老人基本保證年
金給與標準計給)
100
100
按本次調整方案自113.1.1實施時之給付金額+4%發給
★111.6.30前生效案件:
113年以後各年度按審(核)定金額+2%無條件進位後,再+4%發給
★111.7.1後生效案件:
113年以後各年度按審(核)定金額+4%無條件進位後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