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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References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VQet9+QfPo=
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請領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2/35215800/
喪葬給付8.6萬 逾4000人未領

喪葬給付8.6萬 逾4000人未領 | 蘋果日報

即將到期國民年金上路到10月滿5年,勞保局近日清查發現,有4千多位被保險人的家屬或親友可各領喪葬給付8萬6400元卻沒來領,因請求權5年將屆滿,若逾期恐無法領取。但勞保局並未主動通知民眾可領給付、僅上網公告提醒民眾注意自身權益。沒通知「太消極」勞保局統計2008年10月國保上路前半年,有4千多名被保險人死亡,民眾可能認為往生家人參加國民年金時間短暫而無法領給付。 其實只要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死亡,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2/35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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