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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實。偽證罪不能“告訴”,只能“告發”。

偽證罪依照目前法院判決實務及學者見解,均認為是“侵害國家法益”,因此,個人並未因為某人涉嫌偽證,而成為刑事上告訴的直接被害人,所以不能“告訴”,可以透過“告發”,請檢察官追究偽證罪之責任。(資料:建律法律事務所)

影片中邱毅提供Line對話紀錄指稱陳水扁向他的朋友爆料賴清德私生子,但Line截圖造假容易,並無非有力的證據。而是否真有這樣的對話紀錄也需要檢調後續調查,這些都需要時間,但邱毅卻利用選前最後幾個小時做這種無法在短時間內查證的指控,影響選舉的意圖明顯。

邱毅所謂的春風檔案,也被國安局證實是境外勢力製作、散播的造假影片,為何邱毅要與境外勢力同一口徑?而“告訴”與“告發”的法律問題,邱毅也刻意扭曲,建議民眾對邱毅的言論要保持懷疑,不應輕信。

References

建律法律事務所
https://pse.is/5hsqne

偽證罪,只能告發,不能告訴 | 建律法律事務所

前言 某人涉嫌偽證,想要請檢察官偵辦,應該怎麼做?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嗎?我們先簡答如下。 依照目前的實務見解,偽證罪侵害的是國家法益,個人並非犯罪的直接被害人,所以只能提出告發請檢察官偵辦,而不能提出告訴。 以下我們會先介紹相關法規、目前的實務見解,最終再說明縱使誤為提告偽證告訴,檢察官仍應偵辦。 偽證罪的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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