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零時起禁止公布選舉民調 中選會:違者可罰500萬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11-12 18:06〔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九合一大選邁入倒數階段,依「選罷法」規定,投票前10天不能發布民調,中選會今日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資料照) 選罷法規定,
2018-11-12 18:06〔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九合一大選邁入倒數階段,依「選罷法」規定,投票前10天不能發布民調,中選會今日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資料照) 選罷法規定,
選舉將至,中選會13日也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民調封關日為11月14日凌晨0時起;此外,投票當日不得從事任何競、助選宣傳活動,包含簡訊、LINE、臉書等傳遞散佈都會觸法,恐挨罰50萬至500萬元。 選前各方民調盡出,中選會主委陳英鈐13日指出,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進行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之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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