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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在查證人民身份時,可以攔停、詢問、要求出示證件,但只在有「明顯事實」可認定人民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之物時,才可以要求人民下車,並檢查交通工具。若沒有搜索票,也不能要求民眾打開後車廂或搜索駕駛艙。
如果民眾認為臨檢不合理,可以當場陳述理由、提出異議,並索取異議的「書面紀錄」,甚至可以記下臨檢的警察編號、時間地點、錄影蒐證,以便日後檢舉或訴願。

References

路檢、臨檢,我該怎麼「辦」?
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1171

警察臨檢時是否可以拒絕他們進入車內搜索??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694

5張圖教你「被臨檢」! 律師:捍衛自己非「刁民」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12318

路檢、臨檢,我該怎麼「辦」?

路檢、臨檢,我該怎麼「辦」?民間司改會立法院於今(92)年6月三讀通過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已經在12月1日開始實施。為了宣導民眾在新制實施後,注意自身權益的維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警察改革協會特地於92年9月5日舉行記者會,教導民眾面對警察臨檢、路檢時應如何因應。 長期以來警察執行勤務往往處在「無法可循」的窘境中,對警察本身及人民均有不良的影響。現在警察職權行使法實施後,雖然

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1171

5張圖教你「被臨檢」! 律師:捍衛自己非「刁民」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臉書頁「律師談吉他」指出,警察臨檢民眾是基於「防患於未然」。(圖擷取自「律師談吉他」臉書頁) 2017-03-22 11:07:5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員警盤查,相關議題引起社會上許多討論。臉書頁「律師談吉他」PO出5張圖教導民眾如何「面對臨檢」,並且表示:「抗拒臨檢並不代表你就是「刁民」,而是面對不正確的國家行為,人人都有權利捍衛自己。」「律師談吉他」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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